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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迎接评估回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0-03-05    浏览次数 : 1775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评估回访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09]21号)的具体安排,黑龙江省教育厅专家组将于三月18日到我院进行评估回访。为保证迎接评估回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迎接评估回访的重要意义
    通过开展迎接评估回访工作,使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和培训质量,推动学院办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迎接2011年黑龙江省教育厅对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再次评估奠定基础。
    二、迎接评估回访工作的指导思想
    实事求是,积极准备,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三、迎接评估回访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迎接评估回访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四、迎接评估回访工作步骤
        (一)成立学院迎接评估回访组织机构,负责学院迎接评估回访实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二)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本次迎接评估回访工作的认识,并将迎接评估回访工作提到重要日程。
    (三)3月5日至3月15日,各系、部、处、室依据教育部16号文精神和学院《评估整改工作任务手册》及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任务分解表,系统搜集、整理、提供主要信息,切实做好迎接回访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部门要按照评估要求做好实地考察、听说课、召开座谈会、走访、进行个别访谈、专业剖析回访的准备工作,重点准备一年来学院按照16号文精神进行各项改革情况及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工作情况。
    (五)3月15日前迎接评估回访领导小组对迎接评估回访的宣传、实地考察、听说课、召开座谈会、走访、进行个别访谈、专业剖析回访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学院全体教职工对迎接评估回访准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迎接评估回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学院相关部门要精心安排、注重细节、互相配合、逐项落实,确保迎接评估回访工作顺利完成。
    (三)相关部门要规范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场所的管理,做好实地考查的准备工作。
    (四)迎评办公室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评估回访通知精神,做好迎接评估回访协调工作,认真及时地检查督导各部门回访准备工作。
     
     
     
                            评估整改办公室
    年三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