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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09级学生开设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0-09-14    浏览次数 : 2075

     

    各系、部:
    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并结合2009级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决定本学期面向2009级学员开设选修课,请各系部结合本系部实际申报选修课程,选修课程要标明选修课程的讲授对象(本系或全院)。
    选修课是专业拓展学习领域的重要内容,选修课对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专业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是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有效手段。目前,我院的选修课开展工作正在进行着不断的创新和完善,选修课的内容也正在不断的丰富。希望各系部广大教师积极申报选修课程,切实为我院选修课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选修课开设和申报的要求
    (一)我院选修课分为院级选修课和系级选修课,院级选修课均为自由选修课程,原则上各系2009级高职学生均可选修。系级选修课为限选课,由本系2009级各专业学生按规定限选。院级选修课为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社会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系级选修课程则结合各系专业实际,旨在拓展本专业知识,强化或补充本专业专项技能的课程。
    (二)选修课课时原则上不超过18课时。
    (三)院级选修课由各系部教师申报,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及主管院领导审定,系级选修课由各系拟定报教务处及主管院领导审定。
    (四)为确保选修课质量,拟申报选修课的教师应具有担任选修课课程方面的专业特长和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五)选修课开设前应具备与必修课相同标准的教案(或讲义)、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等教学文件。
    (六)为确保选修课开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选修课的开设效果,在确定申报意见前,各系要了解学生对选修课的需求情况,各系部要加强沟通,立足教育资源的实际,尽量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二、时间安排
    (一)9月21日系部将审核后的教师申报选修课情况送交教务处。
    (二)9月22日教务处将审定后的选修课开设情况反馈给各系部。
    (三)9月23日至24日各系组织学生开展第一次选报(每科至少有20人选报方可开课)。
    (四)9月25日至26日各系组织没有成班的学生进行第二次选报。
    (五)9月29日前由教务处与系部共同确定选修课开设门类,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由教务处编排选修课课程表并发放各系部。
    (六)10月11日选修课正式开课。
    此通知。
                                                                                             教务处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