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 法律系组织召开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发布日期 : 2012-05-28    浏览次数 : 2273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和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专业建设,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法律系各专业与行业紧密联系,建立和完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法律系在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于2012年5月24日组织召开了2012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黑龙江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原永梅副处长、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于基祥处长、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宋景祥主任、黑龙江省法学损害赔偿法研究会曲殿君秘书长、松滨监狱工会主席宋殿飞、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刘星海副院长、黑龙江美盛泰富律师事务所陈霞主任、阿城区司法局孙志瑜副局长、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刘振宇主任、吉林省桦甸市司法局基层科窦津生科长、香坊通乡司法所张品东所长、黑龙江省高盛律师集团王春光律师、黑龙江省龙广律师事务所于奇主任、学院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负责人作为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法律系法律事务教研室主任张涛、法律基础教研室主任李冬梅、经济法律事务教研室主任李大勋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法律事务专业、法律文秘专业、公共安全管理专业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思路和具体内容。
    各位行业专家和校内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人才市场需求现状和预测、课程体系的构建、课程设置和学时分配、学生实习实训、学生职业技能证书要求、技能培训、招生、就业前景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办好具有警官学院特色的法律类各专业进行了深入地交流与探讨。如:建议安检专业增加公共关系学、礼仪学、增加公共体育课学时;综合实训课程应结合每学期实践训练的学科明确具体内容,结合职业岗位工作任务,突出操作规程;建议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增设心理学、人民调解法、民事法律与案例分析学科增加学时;法律文秘专业减少法律类课程,增加文秘专业课程等。

    最后,徐长云主任代表学院与各位专家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并为部分行业专家颁发了聘书。对专家们在百忙之中参加会议并提出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法律系将认真整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继续修改和完善,在以后的专业建设过程中将不断加强与行业的联系、充分发挥校外实训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专业共建,不断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