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 2011-2012学年度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 2012-10-30    浏览次数 : 1935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全体师生及社会公众: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1-201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增强学院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获取学院信息,加强学院的民主监督,2011-2012学年度学院重点落实了以下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保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学院成立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院长任组长,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为各系、部、处、室负责人,从而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建立实施了学院信息公开定期通报制度,通过每半个月通报1次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积极促进作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已经形成了自上而下,各部门均有人抓、有人管的常态化、科学化、法制化工作格局。
    (二)拓展渠道,完善方式,创造了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学院信息的便利条件。
    一是建立了以学院门户网、学院办公网为主,招生网、就业网、学工网、各系部网站、教学管理系统、学院公告栏、校园广播、警苑报及本地主流媒体为辅的多层次的信息公开阵地,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由原来单一的白纸黑字拓展到图片、PPT、新闻短片、电子语音系统、在线交互咨询等多种方式,并在各教学楼设置了触摸屏操作终端,不仅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形象性、生动性,而且为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学院信息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此外,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的向黑龙江教育信息网、黑龙江高职高专网、黑龙江省司法厅报送各类需要公开的信息,扩大了学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坚持原则,依法公开,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是学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简化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细化信息公开条目,明确应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了信息更新速度。二是严格按照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从招生政策、制度到毕业生就业岗位、公务员考取、初次就业率,从学生工作制度到学习成绩、学籍管理,从人员招聘到人事任免、岗位竞聘,从财务管理制度到大宗商品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使用情况等均在应公开范围内进行公开,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1-2012学年度学院主动向校内外公开信息400条。其中:党政工作方面35条,人事工作方面11条,教学科研工作方面110条,学生与共青团工作方面92条,其他工作方面152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包括学院基本情况、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学院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学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领导在大型会议上的讲话等信息。
    2、招生就业工作。主要有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学费收取标准,备装收费明细等;毕业生招聘信息、毕业生就业率、公务员职位考取情况、毕业生就业服务等。
    3、学生工作。包括学生工作各项制度,学籍查询,学生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困难学生资助情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情况等信息。
    4、组织人事工作。包括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岗位竞聘、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和结果等信息。
    5、教学科研工作。包括教学科研计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督导评价,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教科研活动与成果等信息;
    6、财务工作。包括财务宏观收、支状况及重大投资项目;大额固定资产管理、变更情况;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2012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评价良好,对学院能及时公开应公开的各种信息表示满意。特别是在学院各教学楼设置触摸屏操作终端得到了师生的普遍赞扬。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情况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未遭到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经费投入与工作需要尚有差距,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反馈接收方式不够便捷高效;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三是信息公开的稿件质量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拓展并畅通信息公开及意见反馈渠道;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在各部门设置专职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三是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别是信息公开稿件的文字综合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此报告。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